115年度「健康講師到你家」健康講座申請辦法

第一條 辦法目的

為推動「大健康2.0」專案,提升同仁及來賓之健康意識,強化品牌形象與企業社會責任實踐,特訂定本辦法,鼓勵各營業單位舉辦健康講座,深化與客戶之互動與連結。

第二條 主辦/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錠嵂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企業溝通處(以下稱承辦單位)。

第三條 申請項目

(一)公司資源(擇一申請)

  1. 健康講師:公司協助媒合健康講師授課1小時(詳附件一、健康講座課程表)。
  2. 自辦補助:符合第十二條規定並經事前核可者,得申請自辦補助;補助採實支實付,核銷上限為新臺幣 7,000 元/場(含稅及必要費用)。

(二)活動獎勵

  • 活動獎品:每成功舉辦一場講座(經核准並完成結案程序),總公司提供體脂計 5 台作為活動獎品,供現場參與者抽獎或贈送使用。
  • 外賓加碼:以 TR 組訓系統該場次「外賓」完成報名之人數為準;外賓報名人數達 30 人以上者,加碼提供體脂計 5 台(合計 10 台)。

稅務規範:每台體脂計市值新臺幣1,000元。為符合申報需求,獲獎者需提供報稅所需個資,並單位請列印填寫附件三〈體脂計贈送簽收表〉,以利完成申報。

第四條 申請對象

全國各營業處及通訊處。

第五條 時程規範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

(二)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第六條 活動概述

申請單位得自主規劃健康講座之時間、地點與辦理形式,並可依需要選擇「健康講師」或「自辦補助」方式辦理。請依規完成報名、簽到與結案,以利成果彙整與資源發放。

為強化宣導效益,鼓勵申請單位於講座後安排績優同仁分享保險觀念,協助外賓建立風險管理與保障規劃之基本認知

第七條 年度意向確認

各單位須於115年4月15日前完成年度意向確認表(點擊填寫),勾選是否有意願於本年度辦理「健康講座」。

未於期限內回覆,或回覆表示本年度無意願辦理者,視同放棄本年度基本申請資格。

第八條 申請資格

(一)報名門檻

單位須於線上申請表單填寫「預估參與人數」。預估參與人數達30人,且外賓需達10人以上,始得提出申請。

(二)外賓定義                                                                      

本辦法所稱外賓,係指已滿18歲且無業代身分之參與者(包含保戶與非保戶)。

(三)報名機制

申請單位須於TR組訓系統建立活動,啟動同仁及外賓報名與簽到機制。

(四)場地與設備

申請單位需自備講座場地,並負責基本講座所需設備(如音響、投影機、桌椅等)。

第九條 正式申請與資格審核

(一)正式申請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日前至少15個工作日完成正式申請,方式如下:

  1. 申請單位請點擊填寫線上報名表
  2. 於表單內填寫預估參與人數(同仁/外賓)、TR 組訓系統活動代碼及其他必要之欄位。

(二)完成正式申請且資料齊全

完成線上報名表送出(含預估參與人數與TR組訓系統活動代碼欄位)。

以前述表單送出完成之時間,作為受理排序及審核起算依據。

(三)審核回覆

公司收到正式申請且資料齊全後,將於10個工作日內以Email通知審核結果。

第十條 核定原則

(一)基本額度

本活動以每單位每年度至少核定一次為原則。

(二)年度總量(全國)

本活動年度總量依公司年度量能核定,額滿為止。

(三)最佳單位獎勵

  1. 2025 年最佳單位總冠軍
  • 夏季「競賽業績」總冠軍及上半年「組織發展」總冠軍,每一總冠軍單位得優先加開1 場名額(雙料總冠軍仍以 1 場為限)。
  • 冬季「競賽業績」總冠軍及下半年「組織發展」總冠軍,每一總冠軍單位得優先加開1 場名額(雙料總冠軍仍以 1 場為限)。

最佳單位須於 115 年 4 月 15 日前完成年度意向確認申辦意願,方得保留;逾期未完成或回覆無意願者,名額自 115 年 4 月 16 日起釋出。

  1. 2026 年最佳單位總冠軍
  • 夏季「競賽業績」總冠軍及上半年「組織發展」總冠軍,每一總冠軍單位得優先加開1 場名額(雙料總冠軍仍以 1 場為限)。

承辦單位將於 115 年 9 月 25 日完成核實後,另行調查單位申辦意願,逾期未完成或回覆無意願者,名額隨即釋出。

(四)超過量能之排序原則

若符合資格案件數超過年度量能,將依「完成正式申請且資料齊全」之時間先後順序核定。

第十一條 追加申請機制

  1. 追加申請係指已完成當年度首次核定之單位,方得提出。
  2. 公司將於115年4月15日後,於全體單位之基本額度完成核定且量能尚有餘裕時,另行公告追加申請受理期間;並於115年9月25日完成冠軍核實與意願調查後,視名額釋出情形公告第二波受理。
  3. 追加申請須符合「該次活動外賓預估人數達30人以上」。
  4. 申請單位得同時預定多場次,不設單位場次上限,惟以年度總量額滿為止。
  5. 追加申請之核定,仍依「完成正式申請且資料齊全」之時間先後順序辦理。

第十二條 自辦補助(需事前核可/核銷)

  • 適用情形:單位如因場地、對象特性或課程需求,無法採用公司媒合之健康講師(詳附件一、健康講座課程表),得提出「自辦補助」申請。
  • 自辦限制:若公司既有課程可提供相同或相近之課程類型與可行時段,不得以自辦活動方式申請補助。
  • 事前核可:申請須於活動前提出,並提供預算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租借場地請檢附報價單/租借合約;自聘講師請提供講師資料(含簡歷/證照)等,經承辦單位事前核可後方得適用。
  • 補助金額:補助採實支實付,每場次核銷上限為新臺幣7,000元(含稅、場地、講師勞務等必要費用)。未經核可或超額部分之費用不予補助。
  • 核銷檢附
  1. 場地租借:請檢附發票/收據或等值合法憑證。
  2. 自聘講師:請檢附勞務報酬相關單據(如勞報單)及講師簡歷/資格證明。
  • 本辦法所提供之自辦補助,列入申請單位之活動費用報支流程辦理。申請單位應依公司內部報支規範,自行檢附相關憑證辦理報支;承辦單位負責補助資格審核、補助額度核定,並於申請單位提交結案報告且經確認無誤後依核定補助額度匯入單位活動費帳戶

申請單位辦理補助費用核銷時,請依下列資訊辦理報支:

    • 專案名稱:26BM0020(單位獎勵)
    • WBS:26BM02(單位獎勵)
    • 科目:6100881000(推銷費用-其他費用-活動費-一般)

第十三條 活動執行與必要條件

(一)活動前準備

申請單位應於活動前完成以下準備事項:

  1. 確認場地與設備:確認活動地點、動線與基本設備(音響、麥克風、投影/螢幕等)並完成測試。
  2. 確認流程與分工:與講師確認授課主題、時間流程與需求,並完成主持、簽到、攝影等工作分工。
  3. 完成報名與簽到設定:完成 TR 組訓系統活動建立與簽到設定,並規劃現場報到/簽到動線與備援作法。
  4. 準備結案所需素材:預先準備問卷回饋方式與社群宣傳素材(如需),並規劃活動紀錄(照片/影音)方式。

(二)簽到佐證

  1. 同仁及外賓以 TR 組訓系統報名與簽到為原則,作為參與人數統計與結案佐證依據。
  2. 若活動當日有臨時到場參與之同仁或外賓,未能於活動前完成 TR 報名/簽到者,請其於活動簽到表(附件二)親簽並填寫必要欄位作為佐證,並於活動後 3 個工作日內協助登打名單電子檔(依承辦單位指定格式),以利統計。
  3. 結案時應一併檢附:

(三)影像佐證

活動當日須拍攝全體合照1張及活動照片至少3張。

  • 公司提供「活動布條乙面」拍攝合照。

(四)問卷回饋

請於講座結束後,協助同仁與外賓填寫講座回饋問卷。

(五)社群宣傳

活動後須完成社群宣傳:

Facebook需標註「@錠嵂保險經紀人」,並標籤「#幸福職場 #健康講座」。

Instagram需標註「@lawbrokertw」,並標籤「#幸福職場 #健康講座」。

第十四條 結案報告

各單位應於活動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線上結案報告(點擊填寫)並上傳佐證資料;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承辦單位得不予受理或影響後續申請資格

線上結案報告包含:

  1. 上傳活動照片:全體合照乙張,活動照片至少三張。
  2. 完成TR簽到記錄;如有紙本簽到者,另檢附活動簽到表(附件二)掃描檔登打名單電子檔
  3. 提供單位社群貼文連結以及後台數據。
  4. 活動簡錄100字以內。

第十五條 附則

本辦法自公布日起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公司另行修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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